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光明新区办事处及光明医院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建筑类型以民用建筑为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以上三处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改造范围为中央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及燃气改造系统。
改造对象
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及厨房燃气系统
投运时间
2013年03月
客户收益
1、年节电量为73.7万kWh,折合标煤90.5t;
2、年节气量为2.98万kg,折合标煤5.11t;
3、实现中央空调系统的全面自动化运行;
4、提高设备寿命;
5、降低维护及管理成本。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1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