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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由新环能参与起草的《用能单位能效对标指南》以及《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正式发布,该指南于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能源审计技术通则》和《用能单位能效对标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是指企业为提高能效水平,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标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标杆或更高能效水平的节能实践活动。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是引导重点耗能企业节能、促进企业在节能降耗中上水平、上台阶的重大举措,对推动企业节能行动的深入实施,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和环境约束,确保实现企业节能目标和国家节能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节能量一般分为产品节能量、产值节能量、技术措施节能量、产品结构节能量和单项能源节能量等。一般分为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节能量计算所用的基期能源消耗量与报告期能源消耗量应为实际能源消耗量。
2、节能量计算应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采用相应的比较基准。
3、当采取一个考察期间能源消耗量推算统计报告期能源消耗量时,应说明理由和推算的合理性。
4、节能量计算值为负时表示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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